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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职学字〔2021〕45号 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 :2021-12-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2年寒假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教育工作

(一)做好思想动员。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自2022年1月15日17:00至2022年2月28日8:00(该时间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如因疫情原因有变动的,以学校通知为准),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宿舍楼。

(二)做好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部门)在学生离校前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离校时注意事项

(一)管好财产物资。学生离校时务必将贵重物品和现金以及重要证件带离宿舍,以免造成拿取不便或遗失,寒假期间不受理回寝室取物品的要求(特殊情况除外)。

(二)加强安全防护。离校时务必关好门、窗,检查门窗、衣柜、抽屉是否上锁(或插销插牢),务必断水断电,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三)搞好宿舍清洁。学生离宿时务必搞好宿舍内务卫生,收拾打包好个人物品并妥善存放,所有的物品必须打包入箱入柜,阳台不能晾晒衣物,学生公寓卫生及整理实行辅导员班主任把关制,谁放行谁签字谁负责,如经校级检查不合格,由把关人员负责整理直至达标。

(四)做好离(返)校登记。离校时,请宿舍内最后一位离开的同学自觉到本楼栋门岗值班室登记离开时间;开学时,请第一位返校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本楼栋门岗值班室登记后进入宿舍。

三、留宿学生管理要求

(一)代表学校参加比赛、集训(由教务处统筹)以及有其他任务等原因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填写《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报业务部门及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留校。请相关部门和学院在2022年1月7日17:00前将《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由办公网文件交换给学生工作部(处)李小丽老师账号。

(二)学生寒假留宿按照谁带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各二级学院、各相关直属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寒假留宿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持与学生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信息,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如在留宿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二级学院或直属部门负管理责任。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必须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及学校安稳办公室领导。

(三)获批寒假留宿的学生需服从学校住宿安排,于2022年1月15日,整理好自己的生活必需品搬到相应楼栋办理入住手续。全体留宿学生需于2022年2月28日12:00前搞好卫生,搬出留宿宿舍,退还钥匙,办理退宿手续,并配合管理员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四)寒假留宿学生要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惜留宿宿舍的家具设施,节约水电,搞好内务卫生。严禁留宿其他人员,严禁吸烟喝酒,严禁存放、使用违规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留宿期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人离开宿舍时要关好水电,关好门窗,拔掉插头。

(五)寒假期间留宿学生集中住宿的公寓楼每晚23:30关门,早上6:00开门,学生需做好时间安排,按时归宿,严禁晚归或不归。

四、其他说明

(一)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留宿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学生存在违规行为的进行全校通报。

(二)学生留宿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可拨打物业公司值班电话(2029110)报警。


附件: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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