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7-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向学生及其家庭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和资助成效,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党和国家、学校的关怀和温暖。经研究,现就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及谈心谈话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7月1日—11月19日
二、活动对象
2020—2021学年或2021—2022学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慰问
1.差旅费:9个学院×4000元/学院=36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金(校级配套经费):9个学院×1000元/人×6人/学院=54000元;
3.在完成校级配套经费的贫困生慰问基础上,二级学院可以适当增加慰问学生户数,并由二级学院自行配套慰问经费(慰问金标准与校级配套慰问金标准一致)。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谈话
1.各二级学院每个班级开展至少1次谈心谈话,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班级1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为本班级内2020—2021学年或2021—2022学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谈话记录表》(见附件),被谈心谈话学生在表上签字确认,并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2.各二级学院要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不低于本学院1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解核实,并将相关核实工作的原始记录和照片存档备查。
3.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谈话活动方案,认真细致开展,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存好备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抽查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学院教师代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慰问活动;学院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二级学院要做本学院活动方案(附活动预算),要拍照、拍摄短视频、撰写并发布活动新闻稿。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二级学院要收集好差旅交通、住宿票据等相关报账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金将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中。
3.家访活动照片、视频仅需提交电子版;活动方案(附活动预算)、新闻稿等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在2021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9室,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ncvtzzb@163.com。
(三)报账要求
二级学院要严格根据《关于印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南职院字〔2018〕9号)文件要求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慰问活动的差旅经费预算编制、报账材料收集和报账工作。
联系人:黄载德,联系电话:0771-2029322。
附件: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谈话记录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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