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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职院学生资助〔2021〕30号 关于做好2021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排查及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1-11-0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录入的通知》(桂教办〔2021〕7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今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及登记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请各二级学院逐个班级排查:2021年符合《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规定应获得资助的学生,分别为2021-2022学年(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2021-2022学年(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2021-2022学年(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学生。

(二)直招士官

请各二级学院逐个班级排查:2021年度符合“19号文”规定的直招士官学生即2021年毕业(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

(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根据《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精神,请各二级学院逐个班级排查:先退役,再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入学)学生。

(四)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根据《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精神,请各二级学院请逐个班级排查: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秋季学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退役入学)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秋季学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复学学生。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退役复学学生、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其它普通高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学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填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

2.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与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一样,由学校自行评定后分两档发放,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年。

二、工作要求

(一)【退役士兵(退役入学)—学费资助】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对应不同类型的学生,在排查时切勿混淆。

(二)各二级学院要逐个班级通知并认真排查以上相关学生,务必于2021年11月5日前全部完成排查工作,全面、准确告知学生于2021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相关信息报备登记:1.在上班时间拨打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71-2029322;2.加入“2021南职院应征入伍国家教育资助”QQ群(群号871306784),加群时备注好学生真实姓名。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查及告知相关学生报备登记的,不纳入本次通知统计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二级学院负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载德老师,0771-202932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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