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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职学字〔2021〕35号 学生工作部(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请销假管理和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 :2021-11-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近期,国内多个地区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到疫情解除前,请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做好学生(含留学生、本科生;以下同)请销假管理及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各班学生集中学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与请销假管理规定》(南职院发〔2020〕18号),对规定进行逐条解读,使学生熟悉学校请假、补假、销假程序,严肃请销假纪律,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排查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学生请销假排查工作,结合学风建设月活动的开展,主动深入班级了解、掌握学生到课情况。任课教师课后要主动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班级未到课的学生是否已向辅导员、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排查、核实学生的请销假情况:

(一)对已办理请假的学生,请假期间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离邕、离桂等情况。

(二)请假时间结束后是否按时返校销假。

(三)辅导员、班主任是否严格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办理学生请假事宜。

(四)对申请离邕、离桂的学生请假,是否联系家长确认情况,并按程序报学校同意。

(五)离桂的学生返校是否能严格核实学生核酸检测情况。

(六)对未按要求办理请销假的学生,是否进行了纪律处分。

三、强化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请假需提前告知辅导员、班主任,请假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理由、请假天数、目的地、交通方式、本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必要时联系家长,确认是否可以请假。因病请假的,要详细登记患病主要症状、就医渠道、就医地点等信息,同时辅导员、班主任要启动学生因病缺勤追踪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实行闭环管理:一是学生外出实习需经学校批准,未经学校审批,学生不得外出实习。二是严格做好路途防护。学生外出实习时,需按照疫情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路途全程正确使用口罩,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三是要服从属地管理,落实好“两个不”的要求,即:不去实习之外的其他场所活动,不与实习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四是一旦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带队老师或现场指导老师,指导老师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指导老师要经常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了解学生去向,掌握学生行踪,提醒学生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明确管理制度要求,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态,并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工作。

四、严肃处理

(一)对违反学校请销假管理规定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及时进行处置;对不按规定违规审批学生请销假事宜的辅导员、班主任,各二级学院要开展工作约谈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的请销假行为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南职学字〔2020〕27号)中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三)学生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师生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牢牢掌握本院学生动向,做好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如实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个人情况,确保学生非必要不离邕、非必要不离桂。

(三)各二级学院将本学期开学以来学生请销假管理工作情况形成排查报告,于11月16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孙雅婧老师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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