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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0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1天,三月三放假3天。为进一步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QQ群、微信群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人身、财产、交通、饮食、交友、防骗、防溺水、防山洪、防火及兼职等方面安全专题教育。特别要加强学生假期出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外出时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搭乘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提高防盗、防汛、防溺水意识,对暴雨洪涝、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防范、避险及预警信号、自护自救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踏青、祭祀活动中不携带易爆易燃物品进山入林,不携带火种到森林景区游玩,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格外注意,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闭电器电源;远离不良网络借贷,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帮他人做任何信用担保。

二、时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严格落实管理工作

1.假期期间要切实关心留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要提醒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酗酒滋事,不留宿校外人员,不晚归。离开宿舍一定要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存,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2.严格执行学生离校请销假制度。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到学生去向清楚,联系畅通。要积极发挥学生信息网络的监控和预警作用,确保学生信息网络的畅通和信息的及时上报。要特别重视问题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务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监控,及时干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节假日收假学生晚点名工作,及时上报晚点名数据。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学校要求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畅通,严守工作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并报告学校值班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并将此通知转发学生家长知晓。


附件: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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